提起短信骚扰,每个业主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经历, 哪边刚收楼拿到钥匙,这边手机上马上收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短信,有时一天收到多达十几条短信,真的令人"闹心".......而且还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跑到别人手上的. 现今,这种短信轰炸的营销手段有望在2014年得到有效的改善.还有两个月的时间,新修改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消法”)将会正式实施.来自各种公司,厂家,商家的促销信息——电话、短信和邮件将受到制约,同时这些信息背后的信息买卖双方也将有不同程度的制约。
新消法对商家制约和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
新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,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商家在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或收集消费者必要信息时,应明确询问消费者是否愿意接受商家的商业性信息,由消费者自行选择。在消费者明确拒绝接受商家的商业性信息后,商家继续推送的,可以认定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新消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。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,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对此,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,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可能会由多种渠道被商家泄露出去,因此在追溯维权对象时,很难具体锁定到一个明确的目标进行维权。消费者及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收到的商业信息,确认消息的受益对象。
事实上,除了新消法在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,工信部对垃圾短信也三令五申,工信部在去年4月就发布《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“电信业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,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”。
商业企业营销手段之变化趋势
简单粗暴的促销短信很容易被消费者视为垃圾短信,久而久之,不胜其烦。在新消法收紧个人信息保护网的同时,大型商业企业对短信营销逐渐减少并弃用。大部份商场都在各分点处设立了微信扫描平台,以宣传推广其新媒体平台。其工作人员称,现在几乎不向会员推送短信了,所有的活动都通过微信微博发布。据调查发现,目前主流商场、购物中心、超市几乎已经停止了短信营销。
在北京市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看来,微博、微信等社交方式能够与消费者建立关联感,减小距离感,有双方互动的环节。但短信更多是“推销”,而不是“营销”。
小编: 目前,在钦州有很多装修公司还是通过收集业主个人信息,然后通过电话、短信进行骚扰业主....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,同时业主也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.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收到的举报进行确认,保护消费者的权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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