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房子做好了,只要木楼梯安装好,就可以万事完结,儿子也可以办喜事了。可万万没有想到,让袁先生想不到的是为了这副木楼梯与经营者闹得不可开交。结果搞到大家差点上法庭。。。哎,都是一副木楼梯引起的装修纠纷。
合同不清引纠纷
袁先生为儿子筹备婚房与某楼梯店签订了一份木楼梯买卖合同。当时,双方都是言多字少,合同中简约地写着“订做波罗格木楼梯一套,价款2.4万元。买方先付定金1000元,完工后结清全部货款”。合同中既无验收标准,又无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条款等等。
当店家派木工为袁先生安装楼梯时,问题就来了。先是袁先生认为材料不合格,要求调换;后来又指责木工操作不规范,为此多次与木工发生争吵。就这样,做了一半的木楼梯成了“烂尾”工程。店家表示除非尾款付清,不然不会再做下去,袁先生认为合同约定完成后再付款,因此也不让步。眼看儿子婚期越来越近,而楼梯没有做好,其他装修工程无法继续,袁先生无奈之下来到消保委投诉。
消保委调解
消保委受理投诉后,对案情认真进行分析和讨论,决定启动人民调解程序组织双方调解。
调解中,调解员指出,引起这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过于草率,没有在用料、规格、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方面做出约定,导致双方心中各有各的标准,由此引发争议。另外由于合同文本提供方是店方,因此店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但是袁先生对合同中缺少验收标准和履行时间等主要条款没有弄清,就盲目与经营者签订合同,也有过错。
调解建议
由于楼梯工程已不可能继续,最后,调解委员会综合双方意见提出调解建议,一方面解除双方买卖合同,木楼梯由商家负责拆回;另一方面商家退还定金1000元,同时赔偿袁先生损失800元。对此,双方都表示接受,并在调解书上签字。
钦州装修网:本一件很小的事,结果闹到要消保委调解,费时费力啊!所以在此建议装修业主们,双方在签订合同时,都要明确用料,规格,工期,质量,条款等方方面面,不然后面麻烦一大堆哦!正如本案例一样,双方心中各有各的标准,到真实执行时,会出现不同的方案,由此引发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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